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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创建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综述

来源:乐山新闻网

2008-9-22 13:54:19

满城绿浪拥群楼,三江碧水绕城郭,天空湛蓝飘白云,空气清新人欢畅……漫步乐山城区,森林在城市中,城市在山水中,让嘉州人自豪不已,更让外来游人惊叹不已。

  乐山,以其山水和深厚的人文塑造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形象,享有“全国卫生城市”称号,成为居住者自豪、投资者向往、旅游者羡慕的人居环境城市。争创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乐山人齐心协力,奋勇向前。

  领导高度重视

  强力推动创建

  环境优,一优百优;环境好,一好百好。

  近年来,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我市不断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同时,市委、市政府清醒地认识到:乐山虽然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都保持了较高水平,但作为西部发展中城市,传统工业仍占很大的比重,结构性污染问题比较突出,污染治理任务十分艰巨,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仍是工作的重中之重。

  2005年,市委、市政府响亮提出:举全市之力、集全市之智,通过3年的艰苦努力,把乐山创建成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2006年,我市正式启动创模工作。市委、市政府把创模工作作为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切入点;将创模工作上升到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认识,咬定“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理念;做到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密实施,务求实效。

  在具体实施中,我市将城市环境管理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将环境指标纳入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层层分解实施。提出“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乐山”发展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了《乐山市创建四川省环保模范城市规划》,创新机制,实施部门联动,召开动员大会,强力推动创建,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逗硬检查,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3年来,市委、市政府领导挂帅亲自抓,市人大、市政协定期不定期组织视察,环保部门牵头统揽,各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了上下齐抓共管、共同创建的工作机制和良好的创模氛围。

  部门攻坚破难

  群众积极参与

  千里之行,积于跬步。让一个城市环境好起来,决非一日之功。我市以“碧水、蓝天、绿地、安静、固废处理”五大工程为重点,创模工作整体推进。

  结合创模规划,我市不断加大环保投入。2007年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2966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污水处理、雨污管网建设,其中新建、改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投资11220万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投资5536万元、园林绿地和其他防治工程12910万元。全市工业污染防治、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投入达49847.1万元、1164万元。2007年,我市投入环境保护的资金80677.1万元,环境保护投资指数为1.78%。

  人民群众是创模成果的受益者,更是创模工作的不竭动力。我市在联合各级各部门共创的同时,广泛宣传动员,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活动深入人心,群众环境意识明显提高。经调查统计,市民对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知晓率达96%,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率达81.45%。截至2008年上半年,全市共创建国家级绿色学校1所、省级绿色学校10所,市级绿色学校34所。2007年,全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82.54%。

  预防污染与加强保护是营造良好环境的重要一环。我市严格抓环境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把住源头严控新污染。明确了凡新办产生环境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先经环保部门审查过关后,再向相关部门申办相关证照。房地产开发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必须先过环评关后,再向发改委申办审批手续。几年的实践,证明了这一管理机制是行之有效的,整合了部门管理合力,从源头上有效控制了新增污染源的产生。

  治污,是环境保护的重点和难点。针对违法排污企业,我市相关部门加大监管、整治力度。3年中,市环保部门先后对600余户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共整治环境违法企业105户,其中,关闭、取缔6户,限期治理28户,限期整改15户。对老污染源实行有计划的挂牌督办、限期治理。措施逗硬,全市3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结合城区“退二进三”的举措,市政府对市民关注的中心城区蜂窝煤厂环境污染问题开展综合整治,摸清了14家蜂窝煤厂的现状,并制定出具体的整治方案。13家蜂窝煤厂已关停搬迁,1家完成限期治理,解决了中心城区蜂窝煤厂污染扰民问题。

  创模卓有成效

  环境显著改善

  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齐头并进。我市把调整工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创模工作的重要举措,针对传统工业存在高消耗、重污染、低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弱的问题,在加速淘汰落后企业中,积极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污染小、效益高的优势行业集中,用高新技术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推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今年上半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60亿元,同比增长1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145亿元,增长22.5%,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0亿元,增长18%,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6.3亿元,增长29.9%。

  环保事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创模促使我市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明显提高。一是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和中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位居全省前列。环境空气质量稳中趋好,乐山市中心城区空气污染指数(API)小于100的天数已达到99.36%,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Ⅱ级标准, 2007年的监测数据与2005年相比,大气环境中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降低了15.0%,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岷江干流乐山段及其主要支流——大渡河、青衣江水质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域标准,2007年的监测数据与2005年相比,岷江干流城区江段主要指标高锰酸盐指数降低了18.8%,氨氮降低了13.3%,出境江段高锰酸盐指数降低了14.0%,氨氮降低了15.8%,大渡河主要指标高锰酸盐指数降低了2.33%,氨氮降低了34.1%,青衣江主要指标高锰酸盐指数降低了24.5%,氨氮降低了1.8%;乐山中心城区声环境质量明显提高,2005年以来,乐山市区域环境噪声值保持在55分贝以下,交通噪声保持在70分贝以下,2007年的监测数据与2005年相比,区域环境噪声下降了4.0%,交通噪声下降了5.4%。二是按照创模规划,建成岷江、大渡河沿岸绿化景观带,先后投入2.3亿元,新增公共绿地面积81.2公顷。截至2007年12月底,市城区绿化覆盖面积达到1460.79公顷,绿化覆盖率达到41.74%,绿地率达到36.64%,人均公共绿地达9.78平方米,达到了国家级园林城市标准,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三是加强了自然生态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不仅如此,创模工作还促进了环境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监管能力显著增强。一是建立了科学的环境保护工作体系。以创模为契机,不断完善党政“一把手”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把环境指标纳入到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中,与干部的选拔任用直接挂钩;不断完善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等,形成地方政府负总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环境保护工作体系。二是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不断加强,环境保护机构进一步健全。全市11个县(市、区)环保机构均独立建制,且属政府序列部门;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迈上新台阶,已完成市环境监察支队国家1级标准化建设、11个县(市、区)环境监察大队国家2、3级标准化建设,完成了市环境监测站、峨眉山市、沙湾区、夹江县、犍为县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三是环境监管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已建成国家级水质自动监测站1个(岷江大桥水质自动站),省级水质自动监测站1个(悦来水质自动站),空气自动监测系统6套(其中中心城区4套,峨眉山市2套),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22台(套)。

  问渠哪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3年创模,乐山向环境优美、生态和谐的现代化城市迈出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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